我区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典型推选活动

发布日期:2022-02-11 10:31

江津融媒讯(记者 张渝)文明新风吹遍津城,先进典型值得点赞。近日,我区启动2021年度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典型推选活动,表扬先进、树立榜样,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,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。

志愿服务典型推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,是大力弘扬志愿精神、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。此次志愿服务典型推选活动将立足村镇、企业、学校等基层单位,着重挖掘来自群众身边、受到群众认可的典型,让人们真切感到典型就在身边、榜样就在眼前。

此次活动将从全区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中,推选“最美志愿者”10名、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10个,认定星级志愿者若干名。

“最美志愿者”和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如何推选产生?符合“最美志愿者”推荐条件的志愿者通过所在镇街、单位或志愿服务组织报名,填写“最美志愿者”推荐表,并附上15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;符合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推荐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,填写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推荐表。“最美志愿者”和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推荐名单由各镇街、各单位、各志愿服务组织在考察审核,征求当地派出所、纪检监察组织意见,并公示后,报送至区委宣传部。区委宣传部组织展示评选后,确定“最美志愿者”10名、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10个。

星级志愿者认定采取自愿申报、组织审核、审定公布的程序进行。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可向所在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。各镇街、各单位、各志愿服务组织需在2月15日前将“最美志愿者”推荐材料、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推荐材料、星级志愿者认定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同时报送至区委宣传部。

新闻链接: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典型推荐条件

“最美志愿者”推荐条件: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,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、奉献意识。

2.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在理论政策宣讲、文明实践、社区治理、扶危济困、应急救灾、关爱他人、文化服务、乡村振兴、环境保护、党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等方面,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
3.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,年均服务时长60小时以上。

4.成为志愿者以来,遵纪守法,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良表现记录等不适宜推荐的情形。

5.曾获评区级“最美志愿者”或市级以上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不再推荐。

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推荐条件:

1.依法成立1年(包括1年)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,无任何不良记录,公信力强。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1年(包括1年)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,表现突出的,也可参与推荐。

2.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,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(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6人)。

3.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规范,建有志愿者时长记录制度,每年志愿服务项目不低于12项。

4.有明确的服务领域,有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,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

5.志愿服务成效显著,在理论政策宣讲、文明实践、社区治理、扶危济困、应急救灾、关爱他人、文化服务、乡村振兴、环境保护等方面贡献突出,服务对象评价高,社会反响好。

6.组织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,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良表现记录等不适宜推荐的情形。

7.曾获评区级“最佳志愿服务组织”或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典型的志愿服务组织不再推荐。

星级志愿者认定条件:

1.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
2.有较高的知名度,事迹感人,群众认可,受过有关单位命名表彰的志愿者可优先推荐。

3.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在“志愿重庆”信息平台上记录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、300小时、600小时、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,可分别认定为1星级、2星级、3星级、4星级、5星级志愿者。

4.成为志愿者以来,遵纪守法,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良表现记录等不适宜推荐的情形。

5.星级志愿者每年认定1次,已认定为相应等级的星级志愿者不再重复认定。

责任编辑:傅婧

编审:罗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