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以来,石门镇人大积极做好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,大力营造学《条例》、用《条例》的浓厚氛围。
代表集中“学”。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与镇村干部一同,开展《信访工作条例》集中学习活动。由人大代表从《条例》出台的背景、意义、主要内容、适用范围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解读,要求全体代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,做到代表先学会用。
社会广泛“宣”。通过设置咨询台、发放宣传册、张贴宣传海报、微信群消息等多种渠道,广泛宣传《信访工作条例》。同时,联合镇相关部门、司法所、派出所等进行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宣传宣讲活动,走村入企,推动《条例》深入群众、深入人心。
入户耐心“讲”。镇人大代表对联系群众、网格重点人员“一对一”进行政策讲解,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案例,生动详实地讲解《信访工作条例》适用范围、适用情形,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,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、依法维权意识。
据悉,石门镇人大已开展学习宣传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活动14场次,普及干部群众3000余人。下一步要,石门镇人大将持续发力,助力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。